董仲舒认为道德教育的原则方法主要有四点:
(1)“以仁安人,以正义我”。他强调“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认为道德教育中,要养成宽于待人和严于责己的德行。
(2)“必仁且智”。他提出德育与智育相结合的思想,指出“仁而不智”与“智而不仁”的片面性。
(3)“明道”“重志”。他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强调“正义明道”而反对功利,与“明道”相联系,他提出“重志”,要求进行道德意志的培养与修养。
(4)“强勉行道”、“进善诛恶”。董仲舒的“明道”。并不限于认识道德,而是要“强勉行道”。他在主张“明道”、“行道”中,要求“兴善去恶”和“进善诛恶”;这是在德育原则上破立兼行的正确见解,是符合德育规律的。
(简答题)
简述董仲舒道德教育的原则方法的内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