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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2 个问题

2011年6月8日,桃江县湖莲坪村进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堂街镇司法所所长胡某的妻子为村委会候选人之一。胡某为帮其妻子顺利选进村委班子,主动为他人代投27张选票,且这27张选票都没有被代选民出具的书面委托,所代投选票也都选胡妻。同时,胡某跟随票箱到选民家中,干扰选民选举。7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后,桃江县纪委、监察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7月27日,湖南省纪委发出通报,公开该县胡某在湖莲坪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违纪问题。给予胡某开除党籍,行政撤销副科级、司法所所长职务处分。

简答题
1

胡某主动为他人代投选票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代投选票的新要求是什么?

正确答案

属于用不正当手段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依据新的《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委托投票只能委托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依据新的《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上述胡某之妻若当选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当选无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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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2011年6月8日,桃江县湖莲坪村进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堂街镇司法所所长胡某的妻子为村委会候选人之一。胡某为帮其妻子顺利选进村委班子,主动为他人代投27张选票,且这27张选票都没有被代选民出具的书面委托,所代投选票也都选胡妻。同时,胡某跟随票箱到选民家中,干扰选民选举。7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后,桃江县纪委、监察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7月27日,湖南省纪委发出通报,公开该县胡某在湖莲坪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违纪问题。给予胡某开除党籍,行政撤销副科级、司法所所长职务处分。依据新的《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上述胡某之妻若当选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丙应承担什么方式的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假设乙银行放弃了抵押权,丙是否应对乙银行的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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