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是指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的公司,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已经暂停营业,或具有停止营业的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依法律程序予以整顿,使之得以复兴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司重整制度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公司重整制度的意义在于:
(1)有利于公司摆脱破产的威胁,在新的基础上开始新的经营活动;
(2)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使他们免受公司破产的损失;
(3)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利益,使他们免于失业的危险;
(4)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使他们免受公司破产的损失;
(5)有利于维系公司原有业务关系的稳定,使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免受冲击。
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区别:
(1)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目的不同;
(2)提出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申请的主体不同;
(3)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原因不同;
(4)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执行机构不同;
(5)公司重整与公司破产的法律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