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的基本原则是:
(1)电力事业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的原则。
(2)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3)电力设施和电能受国家保护的原则。
(4)电力建设和电力生产要依法保护环境防治公害的原则。
(5)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的原则。
(6)电力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监督的原则。
(7)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的原则。
(8)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技技术和管理方法发展电力事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