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与我国解除收养的条件相对应,外国亲属法也对收养解除的条件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其中判决终止收养,各国的主要法定理由说法不妥当的是()
A收养后5年内发现养子女患有不治之症
B养子女生死不明达5年以上
C收养人严重虐待子女
D一方被他方恶意遗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单选题)
外国亲属法中关于收养效力的规定,有“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的情况。下列哪一国家实行不完全收养。()
(单选题)
收养人必须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人,是外国亲属法关于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之一。《日本民法典》规定,配偶须已婚()年以上或满35岁可共同收养子女。
(简答题)
简述收养的条件、效力以及收养的解除?
(单选题)
1804年()中有关亲属制度的规定,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中是很有代表性的。这些规定包括结婚、离婚、父母子女、收养与非正式监护、亲权、未成年、监护及亲权解除、夫妻财产契约及夫妻间相互权利以及继承等内容,全面表达了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要求,在欧洲亲属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单选题)
我国《收养法》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登记机关是()。
(单选题)
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简答题)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判断题)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17条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这里的抚养意指收养。
(简答题)
简述依当事人单方解除收养关系的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