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源于其自然哲学。斯多葛学派姜自然的过程看做一种受铁的必然性支配的过程。“逻各斯”“理性”“神”是宇宙秩序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渗透和弥漫于宇宙万物中,将万物都臵于其不可抗拒的力量之下。
2、宇宙是一个绝对统一的政体,而人是这个绝对统一整体中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小宇宙。每个人的灵魂也分享了作为宇宙灵魂的“圣火”,她的理性是宇宙普遍理性的一部分,她的本性也是宇宙本性在人身上的分有或体现。因此,人也必然受那种弥漫于宇宙之中的普遍法则的支配,构成自然秩序中和谐的一部分。
3、这个支配宇宙和人的“理性”就是自然法,它贯穿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法的思想与人的本性是一直的,服从自然法就是服从自己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