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4日,张某向李某购买了一台价值10万元的健身器,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李某支付货款10万元。2月15日张某因车祸死亡,李某2月16日依约向张某交货时,张某的继承人尚未确定,健身器无人接收,李某遂将健身器提存。2月20日张某的继承人确定为小张。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如果提存的费用过高,李某可以将健身器拍卖或者变卖,提存所得价款
B提存后李某没有通知小张的义务
C小张可以随时向提存机关领取健身器
D提存的费用应由李某支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2)选项B:提存成立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3)选项C://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4)选项D://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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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10年4月1日,张某为其儿子小张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每年的4月1日张某按期向保险公司缴纳2万元的保险费,张某均按期缴纳保险费。2013年5月1日,小张因为故意杀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根据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简答题)
2010年1月15日,张某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称为“宏利公司”;2010年2月1日,工商行政机关向张某签发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宏利加工厂”。2010年2月10日,张某聘用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李某负责宏利加工厂的事务管理。张某与李某签订的书面聘用合同中约定:李某只能决定5万元以下的交易。2010年2月15日,李某未经张某同意,与善意第三人王某签订10万元的买卖合同。后因宏利加工厂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王某的货款及其他债务,张某拟解散宏利加工厂。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将个人独资企业命名为“宏利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宏利加工厂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3)张某能否聘请李某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并说明理由。 (4)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王某的10万元货款,能否要求张某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并说明理由。 (6)王某的10万元货款,能否要求张某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并说明理由。 (7)宏利加工厂解散,如何确定清算人?
(多选题)
2012年12月25日,张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但双方并未约定偿还期限。2013年6月6日,李某限张某一个月内偿还30万元借款。则对于该30万元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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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13年5月1日张某与李某口头达成协议,将张某发明的可以提高计算机虚拟内存的A软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李某,双方于2013年6月1日签订书面合同,并于2013年7月1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了登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于2013年7月6日进行了公告。根据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取得A专利申请权的时间为()。
(多选题)
2×13年l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于2×14年3月1日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设备一台。如果甲公司单方面撤销合同,那么甲企业需按照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至2×13年12月31日,该设备已经生产完成,成本为60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为58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13年12月31日,甲企业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有()。
(简答题)
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 (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 (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 (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简答题)
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 (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 (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 (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简答题)
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 (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 (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 (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