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你校《关于要求追加后期建设用地补偿款的函》(中小发[12]第38号)收悉。”这是一份复函的缘由部分,其错误主要有( )。
A整个字号部分用了括号
B“l2”错误,年不能用省略法,而要写成2012
C“l2”后面应该加年,即2012年
D发文序号前不应有“第”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年份、字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如“5号”不编为“005”号),不加“第”字(如不可写为“第5号”)。因此,“12”错误,要写成2012;发文序号前不应有“第”,要写成“38号”。故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