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表的指挥、答辩的系统发言,统称为代理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代理词对于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代理词通常分为前言、理由和结束语三部分。前言先申明代理人的合法地位,概述所做的工作,提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应正面阐述代理理由或者反驳答辩,主要论证: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或者有无法律效力、有无法律关系或者相互间是否享有权利和应否承担义务、案件性质以及原被告方有无法律责任。结束语为对代理词的归结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