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简述我国保险公司接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1)接管的发生: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2)接管的目的:对被接管的保险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恢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3)接管组织的组成: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4)接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5)接和的终止: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接管终止。接管组织认为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依法申请宣告破产。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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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判断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券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
(单选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对于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接管期限届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判断题)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接管期限届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判断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接管,并予以公告。
(判断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的期限届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判断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接管组的组成和接管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予以公告。
(判断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的期限届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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