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仁玕借鉴中外历史经验,将“立法制”作为治国之本,洪仁玕认为整顿法制,为“万不容缓之急务”,治国应“以法制为先”。主张“方法当”、“立法善”。一切制度应革故鼎新,因时制宜,“度势行法”。洪仁玕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提出了二十八条改革措施
①政治方面。他要求“权归于一”,加强中央的领导,王侯不得各自为政;
②经济方面。发展交通,发展金融事业,发展工矿业,邮政事业既可公办,也可私办。
③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方面。主张发展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设学堂,办报纸,开医院奖励慈善事业,办育婴堂、养老院。
④对外关系方面。国与国之间自由通,平等往来。试图在农民革命的基础上建立资本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