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纠正一切违反国家行政管理原则、法规、规章的行为,防止和纠正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偏差,保障行政目标准确、及时地实现。
行政监督作为行政管理的基本环节之一,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预防作用。防患于未然,通过行政监督把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错误、非法行政消灭于未发生之前,这样可以避免由于行政管理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2)补救作用。通过行政监督揭露出各种问题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监督机关有权指出有关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的各种过失、错误和违法现象,促使有关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各种不良行政,给予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得的赔偿,以及促使政府部门采取补救措施,防止行政管理中更大的失误和损害。
(3)改进作用。通过行政监督所揭露出的问题,可以促使政府部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表扬先进,批评后进,促使政府公务员改进工作,提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