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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2 个问题

刘律师、张律师和赵律师合伙开办了环中律师事务所,由于业务少,房子租金高,累积债务十万元,将办公设施抵债后仍有四万元的债务。

简答题
1

假如债权人因找不到刘律师和张律师,向法院起诉请求赵律师偿还四万元,法院应否支持?

正确答案

《律师法》第18条规定: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赵律师应该偿还四万元,对于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可以再向其他两位追偿。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三位合伙律师的家庭财产是否可以用来还债?

正确答案

依据《律师法》第18条,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谓无限责任,就是不以投入合伙的资金为限,不以合伙所有的全部共有资产为限。三位合伙人的家庭财产中属于他们自己的那部分可以用来还债。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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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断题)

    律师可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以其投入在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成立()以上并具有()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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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5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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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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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设立分所的,由分所自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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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断题)

    刘律师在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上被当选为人大代表并被选为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刘律师可以继续执业。

    答案解析

  • (名词解析)

    合伙律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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