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加入另一个公司,加入方解散,接纳方存续,加入方财产转给存续公司,又称“兼并”或“并吞合并”。
(2)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原有公司不复存在,都被解散的一种合并方式,又称“创设合并”。
(简答题)
简述公司合并的方式。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两种公司合并的概念和特点,以及公司合并的主要动机?
(判断题)
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简答题)
简述公司分立的方式和程序?
(简答题)
简述公司设立的两种方式及各自的适应性。
(简答题)
简述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有哪两种?各自适用于哪类公司?
(判断题)
以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判断题)
吸收合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兼并。
(判断题)
在一个公司内部把两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合并到一块,就是公司合并。
(判断题)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