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评估既是一个事实判断的过程,也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价值判断须以事实判断为基础。因此,政策评估既要设立价值标准,也须设立事实标准。价值标准是建立在伦理、道德、文化、利益、政治、社会的价值取向的基础之上的,它在政策评估活动中的应用,旨在确定一项公共政策在价值上所造成的影响。事实标准一般用数量、比率、统计结果来建立,也可以确定以某一特定事物或既成事实作为标准。事实标准在政策评估活动中的应用,旨在确定一项公共政策在事实上产生哪些效果或影响。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的设立遵循不同的原则:前者要考虑到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规律性;要反映事物的共性与个性或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要注意切合实际;要尽可能地具有可测度性,等等。后者要注意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要体现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和总的方向;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等等。
无论是事实标准还是价值标准,在具体应用中都很少仅仅使用单一的标准,而是使用一组标准,这组标准通常是彼此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一个体系。另外,在为某项政策设立评估标准时,也很少仅仅使用事实标准或仅仅使用价值标准,而是将二者都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