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是瑞士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也是第一个系统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心理学家。通过独创的临床法和对偶故事法,揭示出道德发展的规律性和阶段性。
(1)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
儿童不懂得规则的含义,常不按规则行事或以自我为中心判断是非和胜负,还没有形成真正的道德概念,因此称为前道德阶段。以弹子球游戏为例,前道德阶段的儿童自己给自己制定规则,认为游戏的意义在于从中获得乐趣,极少有儿童对规则表现出关心或注意。这一阶段的儿童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2)道德实在论或他律道德阶段(3~7岁)
3~7岁,儿童进入道德实在论阶段,这时儿童的道德判断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因此又称他律道德阶段。此阶段的特点是:
①道德的绝对主义观点。即认为道德规则是由权威(父母、老师、警察等)制定的,这些规则是绝对的、永恒不变的,须严格遵守。例如,司机因为医疗急救而超速驾驶,6岁儿童会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违反了警察制定的交通规则。
②内在的公正。他律阶段的儿童相信违反规则就一定会受到惩罚,惩罚是天意报应。如果一个孩子偷了糖果但没被人发现,第二天他摔伤了膝盖,他可能认为摔伤是对其偷窃行为的惩罚。
③对错误行为的抵罪式惩罚。在对错误行为进行惩罚时,他律阶段儿童主张惩罚是抵消罪行的方式,而非教育手段。因此他们可能更赞成用体罚的方式来惩罚一个打碎窗户的男孩,而不是让这个男孩用他的零花钱赔偿。
④后果决定论者。小学低年级的儿童在判断行为的好坏时只依据行为的客观后果,而非行为的动机或意图。
⑤非此即彼的道德判断方式。他律阶段儿童在判断别人行为时,不是好就是坏,没有中间状态,而且认为别人也会这样判断。
(3)道德相对论或自律道德阶段(7~12岁)
在道德相对论阶段,儿童的道德判断受自己主观价值标准所支配,因此也称自律道德阶段。此阶段的特点是:
①道德的相对主义观点。儿童认识到规则的相对性、可变性,社会规则是由人制定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违反。此时他们能够理解为了拯救病人而超速行驶的司机虽然违反了交通规则,但不应视为不道德行为。
②不再相信内在公正。儿童从社会经验中逐渐认识到,违反社会规则的行为如果没有被发现就不会受到惩罚。
③对错误行为的回报式惩罚。在处理违规行为时,自律阶段儿童会考虑到惩罚方式和违规行为性质之间的关系,致力于帮助犯错者认识和改正,而非单纯地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道德自律的儿童会认为有意打碎窗户的儿童应该用自己的零花钱来赔偿,而不是简单地接受体罚。
④动机决定论者。即判断行为时,不只考虑到行为后果,还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和意图。因此小学高年级儿童会判断因偷吃果酱而打碎1个杯子的亨利比去吃饭而打碎15个杯子的约翰更坏。
⑤道德判断温和化。伴随着思维脱离自我中心、与同伴的交往增加,这时的儿童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位置,看到自己观点和他人观点的不一致;在评定是非时不再绝对化、极端化,而是可能看到同时存在的几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