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政府形式。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组织理论为指导思想,总结了我党革命根据地时期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吸取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的历史传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体制。其特点如下:
(1)中国地方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下级执行机关,下级政府是上级政府的执行机关。统一受中央政府的领导。各级行政机关之间有明确的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中央政府没有设主管地方政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必须受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也是上下级关系。
(2)各级地方政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地方政府必须执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决定和行政规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有权撤消同级地方政府违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政策和决定。
(3)各省、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自治区有自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高度自治权。
(4)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接受上级和同级的中国共产党委员会的领导,执行党的常委会和委员会所做的决定和制定的政策。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是党的常委会成员。
(简答题)
简述民主集中制地方政府体制的特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