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全国货币发行权,成为一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垄断货币发行权,是中央银行不同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独特之处,也是中央银行发挥其他职能的基础。
①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成为基础货币,中央银行之外的各种货币无不受其影响;
②中央银行通过改变基础货币的供应量,可以起到收缩和扩张社会货币供应量的作 用,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货币供应总量和信贷规模。
③中央银行掌握货币储备,调节货币流通,维持货币稳定,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发展。
(2)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是管理全国金融机构的国家机关,是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国家信用的提供者,代理管理国家财政收支并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①代理国库。收受和保管国库的存款,经办政府的财政预算收支划拨与清算业务,兑付国库签发的支票,执行国库出纳职能,代理收缴税款,经办政府公债的发行、还本付息以及其他有关的事宜。
②对政府提供信用。直接向政府提供透支或无息、低息的短期信贷资金;购买国家公债。
③管理金融活动,调节国家经济。在国家的授权下,制订了一系列统一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依法对国内金融机构的设置、营业范围、经济状况及对有关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批、监管和检查;并以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金融和经济活动进行调控和管理,以保证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④代表政府参与国际金融活动。以代理人身份参加各种国际金融组织,出席各种国际性会议,与外国中央银行接触磋商,代表政府签订金融协定,积极促进国际金融领域里的合作与发展,参与国际金融的重大决策;并经政府授权,保管全国的外汇和黄金储备,适时适量买卖,保证币值和汇率的稳定和国际收支的平衡。
(3)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的地位凌驾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上,它一般不同工商企业和个人发生往来,只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在业务上和政策上起着制约和领导的关系,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各种服务。
①吸收和保管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都要按法定比例向中央银行交存准备金。这既可以增强清偿能力,又可以调节宏观经济。
②充当最后贷款人,对商业银行提供信贷。当发生金融危机且其他银行无力或不愿意对一些银行贷款时,中央银行将能够且愿意提供这种贷款;有时为了配合政府的经济政策,中央银行主动采取降低再贴现率的措施,以低利向商业银行放款,形成对商业银行的资金融通,成为银行的最后贷款者。
③为票据清算中心,组织全国票据清算事宜。中央银行作为清算银行为实现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间货币的收付转账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
(4)中央银行是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的银行。当代中央银行职能业务的侧重点一般是对金融体系、金融业务、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方面,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综合需要和保持国内外金融资产的动态平衡。通过影响宏观经济和各种变量,实现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中央银行作为国家的金融行政总管,是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的银行。
①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通过本身的货币信用业务活动,运用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债券买卖等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来影响金融机构及整个国民经济。
②实施宏观金融的监督和管理。中央银行对宏观金融的监督管理职能主要是由中央银行通过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实施的管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