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科斯研究的是各经济主体在生产中,如何通过充分自由协商,调整他们的责任和权利,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总产品;
第二,科斯强调社会总效率的提高,他指出,在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争端中,要摆脱谁是谁非的问题,应从总体的、全社会的角度去分析和研究。
第三,科斯认为要解决外部不经济问题,提高经济效益,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达到产权归属明晰,使经济当事人得到他本该得到的利益,或免除他不该承担的费用;
第四,科斯认为,外部不经济的存在,市场不仅不会失灵,而且可以通过明晰产权、借助市场交易来减少外部不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