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要素由证券投资主体、证券投资客体和证券中介机构组成。证券投资主体,是指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买卖的各类投资者。共有四类:
一是个人及其家庭;
二是政府部门,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政府机构;
三是企事业部门,包括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工商企业和非盈利的事业单位;
四是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及各种基金组织等。证券投资客体,即证券投资的对象,主要是指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产品。证券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发行者、投资者等提供相关服务的专职机构,按提供服务的内容不同,可分为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两大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