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设单位委托乙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乙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乙以甲的名义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B乙依法定权利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某投标人中标
C为保证公平、公正,乙将招标事宜转委托给另一招标代理机构
D乙接受委托后,指派工作人员张某具体操办该招标事宜
E乙接受某一投标人委托,指派王某编制该工程投标书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施工公开招标工作,并成立了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小组。 招标人在两家指定的报纸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其载明的事项是:工程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及批准文件编号;项目业主名称;阐明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地点、价格;公告发布媒体;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问题: 本案中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事项是否正确。
(简答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施工公开招标工作,并成立了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小组。招标人在两家指定的报纸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其载明的事项是如下:工程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及批准文件编号;项目业主名称;阐明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问、方式、地点、价格;公告发布媒体;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问题:请指出本案中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事项是否正确。
(单选题)
在招标代理机构的类别中,()可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
(单选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央企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资格。
(简答题)
某县甲事业单位2006年初准备使用财政性资金修缮和装修一幢办公楼,预算金额为8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确认,此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该单位委托A招标公司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的事宜,已知A公司取得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为乙级。 A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确认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17日。招标活动中,A公司确定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为5家,最终确定中标的供应商为B建筑公司。 工程于当年2006年10月1日完工验收,实际结算金额与预算相同。由于施工质量极佳,事业单位准备再将其另外一幢楼房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外墙修缮,但不再进行内部装修,并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合同的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2007年初,该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甲事业单位2006年的财政活动进行检查时发现,甲单位将国家划拨的财政资金未及时入账,而是记入了自己法定账册以外擅自设置的账目中,并将财政资金私自存放在开户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财政部门当即责令其改正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了私存私放的资金,对甲单位作出了10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的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的罚款。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招标公司是否有权代理该政府采购项目?并说明理由。 (2)A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仅为5家,是否应予以废标?请说明理由。 (4)甲单位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的金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否有权进行财政检查? (6)甲单位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7)财政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
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具备必需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件,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00天。 问题: 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应采用何种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
(单选题)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0-005-2》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信息录入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将联合体()的全称完整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单选题)
关于主管部门对自行招标书面材料的核准,《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招标人报送的书面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在批复()时,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简答题)
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齐备,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 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应为460天。 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A、B、C、D、E五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五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万元: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定新的标底招标代理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了新的标底。A、B、C三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由于上述问题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 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问题: 1.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向业主推荐采用何种合同(按付款方式划分)?为什么? 2.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在工程的标底中是否应含有赶工措施费?为什么? 3.上述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4.A、B、C三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5.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赔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