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 )(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A建设单位
B下级建设
C同级建设
D上级建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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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多选题)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多选题)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多选题)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等。
(单选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倍以下的罚款。
(单选题)
业主大会成立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
(多选题)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责任有:( )。
(单选题)
开发建设单位在业主按照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万元以下罚款。
(多选题)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和司法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