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对问题整改管理要求如下:
a) 电厂收到技术监督评价报告后, 应组织有关人员会同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 务单位, 在两周内完成整改计划的制定和审核, 整改计划编写格式见附录 K。 并将整改计划报送集团公司、 产业公司、 区域公司, 同时抄送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 位;
b) 整改计划应列入或补充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电厂按照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 作, 并将整改实施情况及时在技术监督季报中总结上报;
c) 对整改完成的问题, 电厂应保存问题整改相关的试验报告、 现场图片、 影像等 技术资料, 作为问题整改情况及实施效果评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