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机构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性金融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业经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相互协作。
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1984年1月1日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它是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也是我国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3、金融监管机构。
a.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2003年4月成立)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b.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专司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职能。
c.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成立)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4、政策性银行:
a.中国国家开发银行。1994年3月17正式成立。
b.中国进出口银行。1994年7月1日成立。
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11月18日正式成立。
以上三家政策性银行在从事业务活动中,均贯彻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