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上的作品的概
作品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没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
(1)作品是作者思想(情感)的表达。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3)作品能够以一定的客观形式表达。
2、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1)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的作品范围
①文字作品
②口述作品
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④美术、建筑作品
⑤摄影作品
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⑧计算机软件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第4条排除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①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⑤宣扬邪教、迷信的
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⑩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的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②时事新闻
③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是否有特定别法规定
(简答题)
受著作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