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介代理费
这是广告代理主要的收入来源,约占整个广告代理收入的3/4.此项收费的广告代理业萌生之初即确立,逐步演进,形成制度,这就是代理佣金制。
(2)其他服务费
广告调查、广告策划以及广告创意、设计与制作等代理服务费等。广告设计与制作均在正常的收费范围之列。广告调查、广告策划与创意等项服务的收费,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3)特别服务费
特别服务费是指广告代理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如PR(公共关系)、SP(促销)等代理,包括为企业所进行的CI(企业形象识别)策划,均在正常的收费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