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加入本 公司,合并后被吸收加入的公司解散,吸收其他公司加入的公司继续存在。其特点有:
1)合并双方地位不平等,一个公司吸收一个或多个公司,而不是设立一个新公司。
2)公司合并后继续存在的公司,在吸纳了其他公司后,虽不改变公司法人资格,但改变了公司内容,导致公司章程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3)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应办理注销登记。
吸收合并的优点有:
1)降低了合并费用。
2)手续简便。
3)可以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新设合并是指一个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其他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又称创设合并。
其特点是:
1)合并双方地位从某种意义是平等的,不是一个公司合并其他公司,而是所有公司按照协议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公司。
2)原有公司均消灭,丧失法人资格,因此均应办理注销登记。
3)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原有全部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合并后产生的公司,完全是公司的重新创立,将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新设合并的优点在于:合并各方是在解散后再重新融合为一个新公司,因而在新公司成立过程中,各当事公司职员间的关系易于公平地予以协调,心理障碍相对较小,而且新设合并在开拓新领域方面也具有优势。
(简答题)
公司合并有哪两种方式?各有什么特点和优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