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后,陈炽著《续富国策》四卷,其中提出了水利、大田、果树、蚕桑、葡萄制酒、种茶制茗、种棉轧花、种蔗制糖、咖啡烟草、畜牧、渔业以及讲求农学等十六个方面。
陈炽主张在所涉及的农业领域,都必须弃旧图新,改变落后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采用新的技术和生产、经营方法;主张经营农业要以致富为目的,而不是自给自足;在谈论农作物问题时,他考虑的都是商品性农业,而且多是把农业生产同农产品加工联系在一起考虑;他还开始触及到了农业企业形式的问题,建议中国的拥田数千亩、数万亩的乡里富人购买机器,仿效英国办大农场,只有数亩、数十亩之田的农民,则宜仿法国之法,建专业化农场;他还主张在农学的指导下发展农业,将旧日农学,删繁就简,择其精要,并且翻译各国农学,取其宜于中国。陈炽心目中的农业,已经是应用新技术的、为市场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的农业。他还朦胧地接触到了农业的企业形式问题。他对农业发展途经的探讨,可说已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