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之美,关键在于形式。自然风景美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形象美、色彩美、动态美、朦胧美。
1)、形象美:风景之美,总是以一定的形式和形象表现出来,形象也是风景美最显著的特征。黑格尔说:“美是形象的显现”。自然风景只有以其形象显现出来,审美主体才能感受到它的美。风景形象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雄、秀、奇、险、幽。
2)、色彩美:自然风景的色彩主要由树木花草、江河湖海、烟岚云霞及阳光、月光构成。其引起的审美感受是欢乐、幸福、振奋、赏心悦目之感。色彩的层次、种类极多:红、橙、黄、绿、青、蓝、紫、姹紫嫣红等。
3)、动态美:飘动、浮动、游动、流动、飞动、波动、滑动,不停地变化,引起兴趣、神奇感。
4)、朦胧美:模糊、不确定、难捕捉。引起幽邃、神秘、玄妙感。并带有诗意和禅意。总之,景妙在模糊、美在朦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