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是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分法律规定的和合同规定的两种。
(1)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保险,通常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过失损害他人而负有的法律规定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场所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等。责任风险与刑法的关系不大,主要涉及民事法律责任。民法所研究的行为从整体上看并不是反对社会的,而是那些因疏忽导致具体个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民事法律责任的主要原则是:受害人应获得经济补偿,致害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责任保险承保的法律责任,一般分为过失责任和绝对责任两种。
(2)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保险也称约定责任保险,这是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如货物运输合同责任保险、用工合同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一般不承保被保险人的合同责任。但经过特别约定,保险人也可以承保。责任保险承保的合同责任可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