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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2 个问题

某企业为加强劳动管理,对岗位竞聘、合同期限等作了一系列新规定,但在班组会议中,全厂8个班组有6个班组职工对重新签订的合同期限有异议,反映到工会。根据职工的意见,并参照有关法规精神,工会兼职主席李刚向企业管理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过沟通和协调,事情得到了妥善解决。事后3个月,企业突然通知李刚,以其未能很好配合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且任期将满为由(工会任期还有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还有2年),提出供其选择的两个方案。
1、如果选择解除合同,企业将予以1年补偿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2、如果不选择解除合同,将面临调整岗位(劳动合同约定的中级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待遇为3500元,将调至一般操作工人岗位工资1200元)。

简答题
1

你认为企业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企业用让工会主席选择的方式错误。
(1)调动工会主席程序违法。如调动工会主席工作,应按法定程序,征求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
(2)如果工会主席不作选择,企业也不能单方解除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本案中工会主席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反映班组意见,因此如被企业单方解除合同,其经济补偿应按《工会法》规定,应依法给予不低于其年收入2倍的赔偿。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如此案由你参与协调,你应如何依法提出建议?

正确答案

《上海市工会条例》规定,工会主席任期未满的,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会工作岗位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企业如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会主席的兼职工作岗位,建议企业应按合理安排的原则与本人协商一致并办理法定程序的相关手续。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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