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迅速消除毒物以免继续吸收。发现中毒后,应立即将患者移出有毒场所。对经皮肤侵入的中毒者,应清洗皮肤,但避免用热水,最好用温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经口中毒时,应首先抽出胃液和毒物,并立即以微温的2%碳酸氢钠溶液或1%盐水反复洗胃,也可用1:5000K2MnO4彻底洗胃,直至洗出液不再有有机磷酸酯类的特殊气味为止,然后再给硫酸镁导泻。敌百虫口服中毒时不能用碱性溶液洗胃,因为此药在碱性溶液中可转化为敌敌畏而增加毒性;而对硫磷中毒者忌用K2MnO4洗胃,否则可氧化成对氧磷而增加毒性。眼部染毒,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数分钟。
(2)积极使用解毒药在清除毒物及维护病人呼吸和循环功能的同时,需及早、足量、反复地注射阿托品,同时合用胆碱酯酶复活药,特别在中度和重度中毒病例,更需合用胆碱酯酶复活药,以便取得最佳疗效。但在胆碱酯酶复活后机体可恢复对阿托品的敏感性,易发生阿托品过量中毒。因此,两种药物合用时。阿托品的剂量应比单用时适当减少。
(简答题)
简述有机磷酸酯类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