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是指由社区内司法、警察、安全、消防等部门组成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由社区居民组成的从事治安保卫工作的自治性组织(如治保会、联防队、门栋关照小组等组织),为创造安全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而对社区内的社会公共秩序、户口、特殊行业(如旅馆业、旧货业等)、道路交通、消防及法制和安全教育进行的管理;
2、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这是由街道环卫所及各房管所、园林所及社区内各单位组成的市政管理委员会以及群众自治性组织和全体社区成员,为谋求适合居民身心健康的和谐环境,而对生活垃圾、污水、粪便处理工作,道路清扫工作,植树种草等绿化工作,以及环保宣传工作等等进行的管理;
3、社区卫生保健。这主要是指由街道卫生科、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地段医院和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卫生保健部门,组织发动社区成员,为保证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而对卫生防疫、计划生育、老年人保健、妇幼保健和少年儿童保健,以及心理咨询、社区康复等工作进行的管理;
4、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这主要是指由社区自治性组织和各专业性团体,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动全体社区成员,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里弄、文明楼和文明家庭等活动,进一步完善调解、帮困、服务网络。同时,做好教育、科学、文化、艺术、体育及传媒的发展规划,以生态环境物质文明为基础,加强理想、道德、法制教育,提倡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的社区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