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厂用电中断,将会引起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事故。处理厂用电源发生事故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⑴当厂用工作电源因故跳闸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时,值班人员应检查厂用母线的电压是否恢复正常,并将断路器操作把手复归于对应位置,检查断电保护的动作情况,判明并找出故障原因。
⑵当厂用工作电源因故跳闸而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因故停用时,备用电源仍处于热备用状态,值班人员可立即强送备用电源一次。
⑶厂用电无备用电源时,当厂用工作电源因故跳闸,反映工作厂变内部故障的继电保护(差动、电流速断等)未动作,可试送工作电源一次。
⑷当备用电源投入又跳闸或无备用电源时强投工作电源后又跳闸,不能再次强送电,这证明故障可能在母线上或因用电设备故障而越级跳闸。
⑸询问机、炉有无拉不开或故障跳闸的设备。
⑹将母线上所有负荷断路器全部停用,对母线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检测绝缘电阻。
⑺母线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时,应将负荷转移。
⑻检查故障情况,并将其隔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⑼加强对正常母线的监视,防止过负荷。
⑽因厂用电中断而造成停机时,发电机按紧急停机处理。应设法保证安全停机电源的供电,以保证发电机及汽轮机大轴和轴瓦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