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3)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5)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6)不得扒车、强行拦车;
(7)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8)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9)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