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公民兵制改为募兵制:规定包括罗马公民和非公民在内的自由人皆可充当罗马雇佣兵,服役16年,服役期间由国家供养,服役期满后由国家分给份地(兵制、延长服役期限、固定军饷报酬);
2、改革军团组织,用联队军团的战术形式代替三列军团的战术形式;
3、统一武器装备;
4、整顿军纪、加强训练。
改革的意义:
1、改变了罗马国家的军队构成和兵役制度:即以雇佣兵制取代公民兵制,解决了罗马国家兵源不足的问题;
2、导致罗马公民与罗马军队的分离,否定了公民、土地、战士三位一体的制度,进而动摇了罗马共和国赖以存在的基础;
3、为此后出现的军事独裁统治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