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有哪些形式?
正确答案
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检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可以查封、扣押行为人的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有关的财物。
(单选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
(单选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单选题)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选题)
《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管理()内的会计工作。
(单选题)
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在不超过()的期限内整改。
(单选题)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的罚款。
(单选题)
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由工程所在地()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