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尸体识别卡。备齐用物携至床边。
2.劝慰家属,请暂时离开病房,家属如此时不在医院,应设法将病人已故消息尽快通知,让死者亲属来院探视遗体。
3.撤去治疗用物,将床放平,使尸体仰卧,头下垫一枕,防止面部淤血变色,双臂放于身体两侧,用大单或被套遮盖尸体。
4.有伤口者更换敷料,如有引流管应拔出后缝合伤口,或用蝶形胶布封闭,再用棉垫盖好包扎。
5.洗脸,协助闭上眼睑。如眼睑不能闭合,可用毛巾湿敷或在上眼睑下垫少许棉花,使上眼睑下垂闭合。嘴不能闭紧者,轻揉下颌或用绷带托住。如有义齿代为装上。为死者梳理头发。
6.脱去衣裤,依次洗净上肢、胸、腹、背、臀及下肢,如有胶布痕迹用松节油擦净。必要时用棉花填塞口、鼻、耳、阴道、肛门等孔道,以免液体外溢。棉花不能外露。
7.穿上衣裤,梳头,铺上尸单包裹尸体,在单外及手腕部系尸体识别卡。
8.移尸体于平车或担架上,送太平间,置于停尸屉内,系尸体识别卡于停尸屉外。
9.整理用物及床单位,经终末消毒处理后,重新铺好备用床。
10.消毒双手。
11.按医院规定进行病人死亡后的各种处理,在体温单40℃~42℃之间用红笔纵写死亡时间,停止一切药物、治疗及饮食等。按出院手续办理结账。有关医疗文件及床单位处理方法同出院病人。如死者为传染病,应按传染病病人终末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