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专门设了走私罪一节,根据刑法的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除了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固体废物,以及毒品制毒物品之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但上述行为只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基本行为方式,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行为也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
(2)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
(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4)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简答题)
简述中国刑法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