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以乐感化的传统,最早可追溯到舜时代。战国时的中和思想,对我国美育有着重要影响。
到先秦儒家,审美活动包括艺术活动为目的,则多指两种和谐:天人关系和人际关系。从《乐记》开始,认为乐和其他艺术具有潜移默化的感化特征。儒家美育的目的就是中和。建安时期,徐干首次提出了“美育”一词。其义基本上是指用礼乐为主的先王之教来培养文质兼备的君子。
美育目标实现的过程,便是朱熹“消融渣滓”的过程。其类似于亚氏关于悲剧效果的净化思想。
明清时期的美育思想,主要体现在当时的小说、戏曲论著中。金圣叹要求读者见文观心。
近代蔡元培率先把“美育”一词引入中国。他倡导“以美育代宗教”;梁启超,是近代美育思想的另一先驱者。他认为美育是一种“趣味教育”。王国维,把西方的美育理论较为全面地介绍到中国来,将美育与德智体三育并称为“四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