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中,免责的条件和方式可以分为:
(1)时效免责。即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
(2)不诉免责。即所谓“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理”。
(3)自首、立功免责。即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4)补救免责,即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这种免责的理由是违法者在归责之间已经超前履行了第二性义务。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即基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协商同意的免责,即所谓“私了”。
(6)自助免责。自助免责是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
(7)人道主义免责。权利是以权利相对人即义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为限度的。在权利相对人没有能力履行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
(简答题)
简述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事件中免责的条件和方式。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