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在原苏联阿拉术图召开的国际基层卫生保健会议上明确了"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HFA目标的关键"。初级卫生保健(Primaryhealthcare,PHC)又称基层卫生保健。WHO对PHC的解释是:从受益面来说是每个人都能享受的,从需要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从方法来说是科学、可靠又能普遍接受的,从费用来说是能负担的,是个人、家庭、全社会每个人都能积极参加的,也就是说,PHC是指最基本的体现社会平等权利的人人都能享有的卫生保健措施。
PHC的具体工作有以下八项:
(1)宣传当前的主要卫生问题及提高认识,并提出预防和控制这些问题的办法。
(2)改善食品供应,保证人人有适宜韵营养。
(3)提供充足的安全饮水和保证基本的环境卫生。
(4)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搞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
(5)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
(6)预防和控制当地的主要流行病。
(7)妥善治疗常见病、创伤和急症的急救工作。
(8)提供基本的药物。
1981年WHO又对上述八项工作予以充实,增加了预防和控制非传染性疾病和促进精神卫生的内容,并明确提出了预防职业病、肿瘤和由不良生活方式所致的慢性病的任务。由此可见,PHC提供的不仅是防病治病的措施,而且是一种医疗、预防和康复的综合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