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的火灾保险,保险人在承保家庭财产保险时,其保险标的、承保地址、保险责任等均与团体或在保险有相通性,在经营原理与程序方面具有相通性。(财产保险以城乡居民的财产为保险标的)
家庭财产保险有七大类:
①普通家庭财保险,是专门为城乡居民家庭开设的一种通用型(适用于一般家庭)家庭财产保险。
②家庭财产两全保。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相比,其期限长,不仅具有保险的功能,亦兼具有到期还本的功能。
③房屋及室内财产保险,房屋和附属设备可保。
④安居类综合保险,它可保现金、珠宝、有价证券、民事赔偿风险。(我国近几年发展的)
⑤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它能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回保障金,并确保获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投资回报。(我国近几年发展的)
⑥专项家庭财产保险,它是根据保险客户的需要,保险人开办的若干专项家庭财产保险。
⑦附加盗窃险,
⑴在保单载明的,地址室内的财产保险公司赔;
⑵有明显盗窃痕迹;
⑶除外:被保险人及其家庭人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