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预应力筋强度等级已经确定条件下,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同时满足要求ha≥0.95 和eapu≥2%。的条件。
(2)用于承受静、动荷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其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除应满足静载锚固性能要求外,尚应满足循环次数为200万次的疲劳性能试验要求。
(3)在抗震结构中,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还应满足循环次数为50次的周期荷载试验。组装件用钢丝或钢绞线时,试验应力上限应为 ;用精轧螺纹钢筋时,应力上限应为其屈服强度的90%。应力下限均应为相应强度的40%
(4)锚具尚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和放松拉力等张拉工艺的要求。锚固多根预应力筋的锚具,除应具有整束张拉的性能外,尚宜具有单根张拉的可能性。
(5)夹具的静载性能由预应力筋-夹具组装件静载试验测定的夹具效率系数确定,满足的条件。
(6) 夹具应具有良好的自锚性能、松锚性能和安全的重复使用性能。主要锚固零件宜采取镀膜防锈。
(7)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预应力筋连接器,应符合锚具的性能要求;用于先张法施工且在张拉后还将放张和拆卸的连接器,应符合夹具的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