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历类考试大学法学

(题干)

本题共计 1 个问题

张某与王某的父母是亲兄妹,且住所相距不远,两家来往十分密切。张某与王某从小就生活在一块,一同上学,一同玩耍,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两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好,双方父母知这样发展下去不好,但碍于面子,并未对两人的关系提出质2疑。1996年4月,二人分别向双方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要求,但都遭到了反对。心灰意冷之下,二人竟想远离尘世,但幸被他人及时发现,才未酿成大祸。双方父母见状,只好默许了二人的婚姻。1998年3月,二人在隐瞒了双方近亲属关系的情况下,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鉴于近亲结婚对后代造成的潜在影响,双方约定终身不要孩子,如果中年后想要就准备收养一个孤儿。由于张某父母只有张某一个儿子,这一决定并未告知张某父母。但人算不如天算,2000年7月,因避孕措施失败,王某怀上了一个孩子,本想中止妊娠,但医生认为以王某的身体状况不宜手术,张某的父母也非常想要一个孙子女,于是王某便未做人工流产。孩子出生后不久因呼吸系统发育不良导致急性肺炎死亡。王某受此刺激,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病情时有反复,张某为王某治病花费了大量的心血和金钱,但收效甚微。一晃两年已过,张某心力交瘁,日渐衰老。眼看儿子陷入不幸婚姻无法自拔,张某父母劝张某与王某离婚,对此王某父母也比较理解,表示只要张某愿意对王某负责,承担一定的生活费,他们可以将王某接回家中护理。但张某认为,王某是因与自己结婚才导致今天这一局面的,不愿离婚,即便离婚,他也要照顾王某,如果没有人愿意答应他这个条件,仍愿维持现状。为了帮助儿子摆脱不幸婚姻,无奈之下,张某之父诉至法院,认为张王二人属于近亲结婚,请求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简答题
1

何谓无效婚姻?张王两人的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的规定,随后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又发布了执行婚姻法的解释,进一步对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宣告机关、行使期限和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及相关诉讼程序、当事人的诉权的行使等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权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因此张父有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法院应该宣告婚姻无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简答题)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张某是否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王某兄弟五人,王自小即被张某收养,1992年王某16岁时,张某因病于5月死亡,留遗产lO万元人民币。6月王某的生父母因意外事故死亡,留遗产l万元人民币。王某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王某的四个哥哥不同意,认为已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如要继承10万元也应共同分配。 问:此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1988年,王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结婚,但婚后一直.没有子女,经查系张某患有不育 症,眼看着别人的子女都已长大成人,而自己无子女绕膝之福,心中非常着急。后经人 介绍认识了赵某,王某直截了当地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并表示,如果能为其生育一子,并 迅速离婚,则离婚后将补偿赵某8万元,如果是女孩,则补偿5万元,但要求离婚后赵某 不得再看望所生子女,该子女由王某和张某抚养,赵某放弃监护权,且必须保守孩子的身 世秘密。赵某经过仔细考虑,答应了王某的条件,王某、张某和赵某三人共同起草了一份 协议,并由三人签字认可。不久,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又闪电般地与赵某结婚。一年 后,赵某为王某生了一个儿子,并与王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得到了8万元钱。不久, 王某和张某又重新登记结婚。由于张某没有照管孩子的经验,孩子经常生病,赵某听说后 心理非常难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看到了儿子,儿子的哭声使赵某的心都要碎了。遂产 生了抚养儿子的强烈愿望。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取得对儿子的抚养 权。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1988年,王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结婚,但婚后一直.没有子女,经查系张某患有不育 症,眼看着别人的子女都已长大成人,而自己无子女绕膝之福,心中非常着急。后经人 介绍认识了赵某,王某直截了当地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并表示,如果能为其生育一子,并 迅速离婚,则离婚后将补偿赵某8万元,如果是女孩,则补偿5万元,但要求离婚后赵某 不得再看望所生子女,该子女由王某和张某抚养,赵某放弃监护权,且必须保守孩子的身 世秘密。赵某经过仔细考虑,答应了王某的条件,王某、张某和赵某三人共同起草了一份 协议,并由三人签字认可。不久,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又闪电般地与赵某结婚。一年 后,赵某为王某生了一个儿子,并与王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得到了8万元钱。不久, 王某和张某又重新登记结婚。由于张某没有照管孩子的经验,孩子经常生病,赵某听说后 心理非常难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看到了儿子,儿子的哭声使赵某的心都要碎了。遂产 生了抚养儿子的强烈愿望。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取得对儿子的抚养 权。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公安机关在查办王某殴打张某的治安案件中,王某与张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

    答案解析

快考试在线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