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露天矿)测量控制系统,测绘大比例尺地形图;
(2)矿山基本建设中的施工测量;
(3)测绘各种采掘工程图、矿山专用图及矿体几何图;
(4)对资源利用及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观测和研究由于开采引起的地表及岩层移动的基本规律,以及露天矿边坡的稳定性,组织开展“三下”(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采矿和矿柱留设的实施方案;
(6)进行矿区土地复垦及环境综合治理研究;
(7)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8)参与本矿区(矿)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