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许可法》之所以规定说明理由制度,意义在于:
第一,行政机关清楚、明确地说明不予许可的原因,有助于申请人真实地了解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许可的内在因素,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第二,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行政决定的正确性。
第三,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了解了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许可的理由,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在寻求救济时从哪些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简答题)
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为什么要说明作出不予许可的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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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单选题)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有权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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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是()
(简答题)
在哪些情况下。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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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工商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申请人在许可机关受理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办理许可申请。
(判断题)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可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单选题)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判断题)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包括延长期限在内,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