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对拒报、谎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应如何进行核定?
正确答案
对拒报、谎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试行)》的,由环境监察机构直接确定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试行)》。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判断题)
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简答题)
某企业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现场监督时又拒绝检查,申报登记时又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此,能否采用刑法上的数罪并罚原理,在同一处罚决定中对同一单位的多起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亦或分别处罚,还是应在不同处罚决定中逐一处罚?
(判断题)
建设施工单位应填报《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判断题)
工业企业等一般排污单位应填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判断题)
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未申报的,视为拒报。
(判断题)
独立的污水处理单位应填报《污水处理厂(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判断题)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判断题)
装机容量在2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在向县、市级环境监察机构申报的同时,向省环境监察机构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