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2008年2月1日,卓力公司向恒达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2008年9月,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卓力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向恒大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达公司催收两次无果。2010年3月6日,恒达公司以卓力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卓力公司破产。
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法,正确的有()。
A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B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C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开始分配后补充申报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
E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可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2.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C错误。《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恒达公司是债权人,卓力公司是债务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不能让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恒达公司清偿债务,否则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所以选项E错误。
3.本题考核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决定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C错误。
4.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而非向法院)申报债权。所以选项B错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所以选项D错误。
关于恒达公司破产申请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10日内进行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B恒达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卓力公司
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的其他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对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恒达公司均可提出上诉
E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恒达公司的债务人卓力公司应当向恒达公司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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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其撤回、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无权提出破产申请
B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卓力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卓力公司破产申请
C恒达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在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D是否受理恒达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一般由法院在15日内裁定
E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须由其全体董事共同提出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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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破产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债权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B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C破产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的,法院无权更换
D破产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列席并回答有关询问
E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获得的报酬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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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潘某、苗某、任某、顾某四人合资兴办了豪俊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潘某占其中的50%。苗某占30%,任某占10%,顾某占10%。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2013年公司因国外订单骤减,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豪俊公司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2013年2月11日受理了破产申请。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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