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是指缓和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1)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目的,包括自决与和解。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纠纷双方相互妥协和让步。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调解是是指第三者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对发生纠纷的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在相互谅解和让步的基础上,达到最终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仲裁是指纠纷主体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一定的机构以第三者居中裁决的方式解决纠纷。
(3)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是指诉讼。诉讼实质是又国家审判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待定的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诉讼的特点包括国家强制性、严格的规范性。